物业不良记录网上可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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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23:29 新京报 | |||||||||
建委官员称,制定物业管理收费细则将问策于民 本报讯(记者 汤阳)昨天下午,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做客首都之窗,就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与市民交流时介绍,目前北京正在制定物业管理收费细则和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收费细则正在制定 有市民问北京是否有物业收费细则。刘刚说,2003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物业管理收费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的具体贯彻实施办法还在制定和研究中。 刘刚表示,已经开过听证会并且两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新的收费细则出台后,之前的三个办法可能会有所调整。刘刚说,目前正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北京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这个地方性规章已报到市政府法制办,近期可能会采取某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前期开发投诉占八成 有市民咨询,目前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纠纷集中在哪些方面?刘刚表示,调查发现,业主对物业的投诉,有80%左右是因为对前期开发的一系列问题产生不满或有意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只有10%,其他投诉比重不大。 刘刚称,前期开发对物业管理的影响比较大,主要表现为开发质量有问题,特别是在保修期,业主一住进去发现房子有问题,就得找物业,而物业公司在保修期是不承担责任的。这样无形中把对开发商的矛盾转嫁到物业了。 成立业委会与物业无关 北京市居住小区资审科科长郭彦利介绍,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信息网已于去年开通,所有物业管理企业的信息和所管项目的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都在网上有公示,可供查阅。 有市民提出,小区业主想换物业公司,却因物业公司不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无法进行。对此,刘刚非常肯定地表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根本与物业无关。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由社区委员会牵头,业主应该找当地的居委会,咨询所在区县房管局的物业科,按照法定文件的要求来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