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卖盗版被判赔八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0:5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本报曾报道的佛山市天艺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状告淮南某商厦侵权案近日结案,淮南中院判决该商厦销毁或向原告移交侵权的光盘,口头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

  今年4月,“佛山天艺”发现淮南某商厦在销售的部分音像制品,系非法复制的音像制品,涉嫌侵犯其发行权。遂将该商厦起诉至淮南中院,请求判令该商厦立即停止侵害,在媒体上公开道歉,销毁或向原告移交侵权的音像制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淮南市
中院公开庭审后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刘建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