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成绩网上已公布,15日内可提异议申请核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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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1:33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淼)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0日公告,考生可通过上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向当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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