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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女生后还去上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2:01 现代快报

  据《重庆时报》报道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冉某,因为胡乱花钱用光生活费后,竟采取强迫手段在上学路上对邻班一名女生实施抢劫,并将其拖到树林里强奸。事后,冉某若无其事地回到教室里上课,直到派出所民警出现在他面前,冉某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刑法。近日,重庆奉节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处冉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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