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2006年1月起将持新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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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2:0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朱雪军报道:记者11月11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将使用新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现行的“两证”同时作废。 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规定,《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每5年换发一次。我省2001年换发使用的“两证”至2005年
在此次重新核发证件中,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依法核发行政执法证,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