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奖600元”即日推广 须满足4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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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6:43 东北新闻网 | |||||||||
晨报讯(记者 肖鸣镝)农村计生家庭夫妇将获扶助的政策,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铺开,预计将有42384个农民受益。 此前,该政策仅在我省阜新地区试点。 根据该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生家庭,夫妇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
这是记者昨日从辽宁省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副省长滕卫平在会上表示,人口问题举足轻重,生育率的下降对GDP的增长贡献率可达到13%以上,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范畴。 享受该项政策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户籍地在本乡(镇),且在本村有责任田; ■本人或配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生育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发生过早育、抢生、超生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行为;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年满60周岁。 具体的确认程序为: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和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村委会审议、核实后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办复核,并以村、街为单位进行汇总———县(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复审后确认并抽查评估。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部分奖励扶助对象须退出扶助范围: 现存子女数增加(包括收养、过继、婚姻变动等导致子女数增加);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迁出;死亡;审批错误。 ( 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