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实行职级制 江岸10所中小学率先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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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7: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江卉、通讯员乐钢报道:2日在武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中小学校长(书记)将实行职级制,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江岸区10所中小学校将率先试行。“校长(书记)职级制”是将校长任职管理从单一行政管理中剥离出来,形成“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与“行政任职聘任”相分离的新型体制。 截至3日,江岸区已完成对10所学校校长(书记)的职业级别评定。实行职级制后,
根据实施方案,该区将校长(书记)职级分为四级十二等,聘任摆脱终身制,每一任期4年,可以连任。任期内,每年考核一次,两年考评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据悉,明年江岸区中小学校将全面推行“校长(书记)职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