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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服务合作之门——访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7: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湖北日报)(记者赵良英 任浩)严明的法治,是香港长期保持繁荣稳定的基石。在掌管全港法律事务的特区政府律政司采访,我们深深感受到了这一点。

  负责接待我们的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继儿。由于访问行程中特别注明“会议期间请勿进行录像或录音”,采访中便少了平常“抢镜头”的场面。

  黄继儿看到摄影和摄像记者“岿然不动”,马上笑着解释:“很抱歉,这是我们的疏忽。请大家随便拍录,特区政府一切都是透明的。”黄继儿的孩子也是记者,他说:“我知道当记者很辛苦,所以为大家准备了充足的材料。”一席话使现场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黄继儿早年是社会执业律师,后来加入律政司,成为特区政府300名政府律师中的一员。他先后100多次到过北京,3次到武汉,对两地法律事务十分熟悉。

  香港的法律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相当成熟。全港现有675家本地律师行和33家外地律师行,律师总数超过6300人。每年有300多人从大学毕业加入律师队伍。香港的律师行规模不一,100人以上的所约有10家,大多为美、英等国在港设立。本地律师行中,5人以下的所占80%,还有不少“1人所”。他们块头虽不大,但都“术业有专攻”,且较好地分布在市民周围,可以为他们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

  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加强两地法律业界的合作。黄继儿回忆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久,一位访问香港特区的中央政府部长曾在一次午餐会上呼吁:香港商人到内地不要再带公关人员随行,而应多带律师和会计师。这表明内地现在越来越注重法制建设。”

  黄继儿说,在融资、证券、贷款、投资、国际贸易、资讯科技、知识产权及商业合约方面,香港法律一向符合国际惯例,香港的法院对这类案件也有丰富经验,可以助内地一臂之力。香港律师拓展内地市场,也需要内地懂国情、具有语言沟通优势的律师鼎力相助。

  黄继儿认为,2004年1月开始生效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俗称CEPA),已经开启了两地法律服务的合作之门。《安排》规定,在符合世贸规则的范围内,香港律师可以优先进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比如,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机构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香港法律执业者可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的可以内地律师的身份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在《安排》的框架内,两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会有更多的良好合作,双方可以在广阔的执业范畴互相交流经验。”黄继儿说。

  资料显示,《安排》实施以来,已经为香港法律专业在内地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积极效应。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68家香港本地律师行在内地12个城市开设代表机构,3家律师行已获得批准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组织,34家律师行已申请“良好声誉证书”。目前有5位香港律师已向律师会申请在内地受聘为香港法律顾问。“协助香港律师进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是我们律政司的工作职能之一”。黄继儿介绍,去年12月,律政司与司法部签订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与浙江、青岛、重庆、北京、南京、上海、深圳7个省市司法部门达成合作协议。根据这些协议,两地业界将交换有关法律、法律制度和法律界的资讯,并启动实务层面的培训、研讨计划。

  2004年7月9日,在武汉举办的“CEPA框架下湖北(武汉)———香港法律服务合作发展研讨会”上,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与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书,双方除合作进行招商引资外,还将联合培养律师、互相提供信息、帮助对方拓展市场。这是CEPA启动后,我省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同行签署的第一份合作协议。此前,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与香港胡百全律师行也建立了合作关系。

  目前我省尚无香港律师执业,也没有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办事机构。黄继儿表示,律政司将积极鼓励香港律师行到湖北设立代表处,把更多、更新、更好的法律服务介绍到湖北,与湖北律师同道共同努力,帮助湖北企业进军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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