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告知”替代暗中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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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0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乌鲁木齐讯新疆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在车辆驶入事故多发路段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驾驶员这段道路的限速要求和行车时间,以此替代“暗中执法”。 近日,记者在事故多发路段国道314线新疆库米什—和硕路段交警执法现场看到,新疆和硕县交警给每辆车驾驶员发出《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告知驾驶员“您已经驶入事故多发路段,此路段共60公里,每小时限速80公里,现在时间为某时某分,您应在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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