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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市 西宁市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1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经过省级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后,11月2日省爱卫会正式下文命名我市为“省级卫生城市”。

  考核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作为改善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作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来抓。各级政
府高度重视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和协调有关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坚持属地化管理,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推动下,本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的原则,基本建立了“市管区、区管面、街管块、社区管楼院”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强化了城市卫生管理,特别是通过对农贸市场、“五小”行业、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和改造,使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作者: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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