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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局通报学生饮用奶工作规范管理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25 云南日报

  9日,云南青云实验学校因组织学生饮用非国家“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牛奶,致使19名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为此,昆明市教育局昨日召开了新闻通报会,重申了昆明市“学生饮用奶”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求。

  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不断完善对学生饮用奶工作的规范管理。在组织学生饮用奶工作中,必须选择经国家认定生产学
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作为学生饮用奶的供配单位,各校一律不得擅自与非定点企业挂钩联系、确定供配单位,以确保学生饮用奶的安全与卫生。将对所属的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进行一次认真清查,若发现有此类似情况,立即责令整改、限期更换并及时上报昆明市“学生饮用奶”协调组办公室和昆明市教育局“学生饮用奶”协调组办公室。

  通报会上,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李裕华对云南青云实验学校在发生食物中毒没有第一时间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上报事情经过提出了严肃批评,并且责令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云南青云实验学校对已救治出院回家的中毒学生进行跟踪观察。同时,提醒各学校要引以为戒,不要拿学生的健康当儿戏。

  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领导也就昆明市“学生饮用奶”的使用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

  新闻链接

  不是“学生奶”不得进学校

  本报B6版前天刊登了题为“19名小学生喝奶后肚痛呕吐”的报道后。昨天,记者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非“学生奶”不得进入学校给学生饮用的,而此次导致学生呕吐的奶生产企业并没有“学生奶”生产资质。

  此事发生后,昆明市质监局五华分局立即出动,对生产这些奶的昆明市鲜多利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向质监局提出了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且质监局已按相关规定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在领到许可证前,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的产品,但必须经质检机构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明“试制品”方可销售。但该企业生产的进入学校的这批产品未组织试生产和出厂检验、产品也未标注“试制品”。对此,质监执法人员再次明令该企业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待

卫生部门调查清楚引发学生呕吐原因后再行依法处理。

  杨秀霞通讯员杨永刚曾沛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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