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返还费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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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 |||||||||
分100元、150元、200元三个档次 新快报讯(记者 任磊斌)继开征燃油附加费后,广大的哥又迎来一利好消息: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新出台的《关于应对油价上涨企业返还司机部分费用标准的意见》,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返还费用标准分100元、150元、200元三个档次。
据悉,目前广州的出租车主要分两种管理形式运营,一种是承包车,一种是自供车。“供车”经营模式的返还标准主要有:一次性交清“供车”费用的,每月返还100元/车;分期交纳“供车”费用的,单车“供车”费用在6500元/月及以下的,每月返还100元/车等档次。 “承包”经营模式的费用返还标准分3个档次:单车“承包”费用总额为9300元/月及以下的,每月返还100元/车;单车“承包”费用总额为9300元-9700元/月的,每月返还150元/车;单车“承包”费用总额为9700元/月以上的,每月返还200元/车。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