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上司挪公款放贷 女财务经理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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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琼)今年7月,原黄埔区泰利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总经理段海星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昨日,该公司的财务经理芮真以同一罪名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结束后,芮真仍在庭上大声辩解,称自己对挪用公款一事不知情,表示将提起上诉。 1994年9月,香港某公司的杨某某想建传呼台,可是资金不够,于是找黄埔区泰利国际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段海星在办理300万元的借款时确与芮真商量过,作为财务经理芮真对于段海星挪用公款一事是清楚的,其对段海星挪用公款一事不知情的辩解不成立,认定芮真挪用公款25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