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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兵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0:19 桂龙新闻网

  11月11日上午,自治区主席陆兵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案)》等议题。

  会议认为,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于优化我区的消费环境、商务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建设和谐广西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区至今尚未出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没有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因此,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非常必要。

  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条例》。会议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道路运输市场的快速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7月审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现实道路运输管理的需要,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稿)》。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努力建设平安广西,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以上三个《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各类无线电台数和无线电设备数增长十分迅速,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力度,保障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护航空导航、通信安全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办法》。

  会议分析了我区在地震监测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认为地震监测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具体办法,有利于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我区地震监测能力。会议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办法》。为了规范我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管理,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以上三个《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后,报请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讨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会议认为,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在《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下发前发布实施的,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原《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原则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案)》,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由自治区政府印发实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见习编辑黄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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