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吉祥物受到三重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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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1:55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报道 “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绝对不会出现北京亚运会时的情况,”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吉祥物已经受到三重保护。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说,吉祥物受到的保护是立体的、全方位的。 第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北京奥组委已经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吉祥物进行
第二是法律合同保护。在吉祥物发布之前,北京奥组委和所有的赞助商、特许生产企业都签订了保密合同,具体到接触的个人,也都签署了履约保密函,截止到发布时为止,已经签署了30多份保密合同、数百份保密函,确保了在吉祥物发布之前的保密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保护。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门与工商局、海关、城管等相关单位,都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对社会上一旦出现假冒吉祥物制订了应急处理预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