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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行资格准入 杜绝“财政干部不懂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5:06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1月12日电(记者徐扬冯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财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财政财务部门认真解决一些财政干部不懂财政、财务人员不懂财务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意见》称,今后,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出现空缺,一律通过考试进行录用;在录用财
政部门公务员时,适当加试财政业务知识的内容;对个别因工作需要从财政部门以外调入的干部,要按照干部调入标准、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批,并进行财政业务知识的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入手续。

  《意见》提出,要建立财政财务干部任职资格制度。凡在财政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均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没有通过考试的干部,不得在业务岗位上工作,并不得提拔担任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各级财政部门将定期对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结构,逐步实现高等院校和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有一名熟悉财务工作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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