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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成为农村“中产”主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1:1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农民工成为农村“中产”主体

  专家认为:农民工在农村社会现存优势,但将逐渐丧失

  本报讯与在家固守田园的农民相比,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显得较为富裕,已成为农村的“中产”者。这是省社会结构研究中心负责人王开玉等人,在日前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研究课题调查中发现的。调查还发现,现阶段农村中等收入者阶层主要由农民工、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组成,而农民工群体是农村中等收入者阶层的主体。

  据调查,在当涂县,农民工群体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为23.3%,而他们的年收入在8000-25000元之间的比例高达61.8%;在河南省,2004年该省劳务输出总收入达613亿元,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35%,外出务工农民人均年劳务收入4344元,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1791元;在我省长丰县,一位女性打工者每年可以带回8000~10000元的收入,一位包工头一年则可赚得80000~150000元收入。

  王开玉说,农民工作为目前我国农村中等收入者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并不是以依赖农业生产致富的群体。相反,正是因为他们走出了农村,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业才真正实现了他们脱贫致富的目的。特别是新生代的农民,他们比较年轻,受过很好的教育,他们不思稼穑,是外出打工的最活跃的一个群体,成为农村中等收入者的最主要组成部分。

  但王开玉认为,农村中等收入者群体的扩大,必将更多地依赖农村工业化的道路,而不是现在的农民工阶层的壮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机构的升级,农民工自身的素质以及城市对他们的吸纳程度,必将决定他们原有的各种优势地位逐渐丧失,他们在农村中等收入者中的作用也会减弱。(本报记者 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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