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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告赢六旬老兄讨老母安葬费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3:3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90岁老母过世,65岁的大哥郑庆(化名)未能参加葬礼,55岁的弟弟郑华(化名)多次催他补交1000多元的“安葬费”未果的情况下,一怒之下,将大哥告上法庭。

  10日,沙区法院判决哥哥应承担40%%的安葬费。输了官司的郑庆称,作为长兄,自己曾负担弟弟幼时读书费用,如今弟弟致富了,自己一家月收入还不到800元,竟找自己要钱
,实在过分,自己绝不会给。

  老母过世哥俩闹上法庭

  去年4月,大哥郑庆与弟郑华及小妹郑芳(化名),共签养母协议约定:三兄妹轮流供养老母。赡养一年后,从2005年2月25日起,郑庆将母亲送到弟弟郑华处赡养。

  今年5月18日,母亲罗某病故。郑华通知哥哥来参加葬礼,但郑庆称生病没前往参加。郑华独自办完母亲后事,共花了2655元安葬费。事后,郑华多次打电话,要求哥哥按照协议履行部分安葬费,但是郑庆一直没有支付。今年8月,郑华怒将哥哥告到法院索钱。

  调解不成法院判哥给钱

  兄弟俩在庭上互不理睬。庭审中,郑华提供的供养老母协议显示约定内容:母亲罗某生前的医药费、办理后事的费用,按照郑庆40%%、郑华40%%、郑芳20%%的比例承担。

  郑庆当庭大声指责弟弟说,协议中关于安葬费的分担条款是伪造的。哥俩都拒绝调解。

  10日,沙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郑华的主张,判郑庆按比例承担安葬费1062元。

  手足官司兄弟都倒苦水

  郑庆接到判决仍表示不会给钱。他说,弟弟上小学、中学的学费、生活费全是自己支付的。弟弟上世纪70年代中期结婚时,还给了他300多元,自己一直待他不薄,如今郑华家庭富裕,竟不体谅自己,太忘恩负义。

  而郑华也一肚子火,称自家并不像郑庆所说的那样富裕,且老母病逝,哥哥根本没有回来,是自己一手操办的后事。现在找他分担点安葬费并不过分。郑华强调,如果大哥拒绝支付,他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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