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教所群殴1死14伤 民警操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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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5:2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日前披露,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发生群殴事件,导致1人死亡、3人受轻伤、11人受轻微伤。检方指控收教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为群殴事件的幕后指使者,包括谢某在内的15人犯故意伤害罪。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称,2004年1月13日,深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召集该
在庭审中,收容教育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均否认自己曾授意殴打学员。 谢某辩称,当时调整监仓时自己召集开会,是要求五楼学员要“关照”好新调整来的10名学员,根本没有说过要教训这些人。谢称,在监仓会经常发生新学员被旧学员殴打的情况,当时自己对于5楼与6楼的学员间对立情绪估计不足,所以导致“牢头”带头闹事发生群殴事件。 原在该中队任管教民警的李某也否认自己指使群殴。但当检方提出疑问,指出为什么同一时间十名学员在不同的监仓被殴打,其间的不正常显而易见时,李也只能颔首承认的确“不正常”。 参与殴打的学员则辩称,他们参与殴打完全是被集体安排参加的。曾被指派担任大组长的学员刘某称,当日上午10时,任中队长的谢某召集13名5楼的学员开会,明确告诉他们,6楼的10名学员不服从管理,让他在上级面前很难堪,要刘某他们好好教训教训6楼下来的学员。当日下午发生的群殴事件就是因此而起。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延期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