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家属建楼 邻居遭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6: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杨伯涵)大荔县一家宾馆没有办理城建规划手续,就在院内建楼,被邻居以侵害采光权和通风权为由,起诉到了法院。然而,就在城建部门已经介入、法院两次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这家宾馆却仍然昼夜施工,而该宾馆的法人代表却是大荔县计生局一副局长之妻,据了解,这名副局长的妻子还是一位国家公职人员。 无手续非法建楼
位于大荔县西环路的三河宾馆、庆鸿宾馆南北相邻,三河宾馆位于南侧。今年9月,三河宾馆在院内盖楼,因为新建的楼几乎挨着邻居庆鸿宾馆的楼,挡住了庆鸿宾馆的采光和通风,遭到庆鸿宾馆一方强烈反对。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庆鸿宾馆将三河宾馆起诉到了大荔县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施工、拆除侵权建筑,并赔偿损失,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 10月8日,法院到三河宾馆下达口头通知:停止施工。随后几天,施工停止。然而几天以后,三河宾馆又恢复了施工。11月3日下午,大荔县城建局监察大队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并作了笔录。在这份笔录中,记者注意到,在城建监察大队询问“有无规划手续”时,三河宾馆回答是:“规划手续上报过,当时报的是整体规划,因手续不全,无办理。”大荔县城建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城区建房应当办理规划手续。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非法建筑,必须予以纠正。三河宾馆在院内盖楼,与城市法规有冲突,目前城建部门正在调查。 制止声中违建不停“长高” 11月3日傍晚,城建局检查时,三河宾馆院内楼房只盖到二层。检查人员走后,三河宾馆几乎是整夜施工,目前四层围墙已经砌成。11日,记者到大荔县法院采访时,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曾两次派人到现场,要求三河宾馆停止施工,但到目前,三河宾馆仍在施工。最后,法院让三河宾馆交15万元保证金。等法律作出判决后,如果三河宾馆败诉,保证金将用于赔偿原告一方或者作为拆除非法建筑物的费用。 副局长家属曾是法人代表 据了解,三河宾馆是大荔县计生局一位副局长之妻与他人合营的资产。局长之妻为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宾馆的法人代表是副局长之妻,而且最后向法院交的15万元保证金也是这位副局长交的。昨日,记者见到了这位计生局的副局长王朝民。记者问:“你们夫妇双方都是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宾馆是否合适?”王朝民回答说,他也考虑到不合适,前一段时间,他已将法人代表变更为其母。 对于王朝民的说法,也有人提出质疑:王的母亲已经年过六旬,有精力去经营宾馆吗?这只不过是王朝民“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