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处罚“起步价”拟上调 新标准拟提高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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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6: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胡彩丽 实习生 刘凡 报道:武汉城市规划条例即将出台,其草案已递交市人大审议。记者昨悉,该条例出台后,对违法建设者的处罚力度将加大。 据悉,草案提出,对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包括压占规划道路、湖泊保护等规划控制用地的,影响城市消防、防洪、抗震、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安全的,影响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种种行为,均会被责令停建,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
另外,对擅自改变临时建筑使用性质的,不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还将被处以该建筑工程造价20%—50%的罚款,其处罚额度相对其他同等城市属于中上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