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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全程稽察 山东规范投资项目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58 大众网

  本报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今日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我省将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稽察,以规范国家和我省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有效监控。

  据介绍,稽察办除负责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外,还对我省政府性投资、融资和管理项目以及国家出资山东项目进行稽察。项目稽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批程序稽察、
项目法人稽察、勘测设计稽察、工程招投标稽察、开工条件稽察、施工和工程进度稽察、设备材料采购稽察、工程监理稽察、工程质量稽察、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察、投资环境稽察、竣工验收稽察和项目效益稽察等13项。

  对项目存在问题,又不能予以改正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建议暂停拨付国家和省出资的建设资金,以至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所在地区同类新项目审批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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