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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产品进京须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8:4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于恒舟、崔军强)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京禽类及禽类产品必须在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备案。从12月1日开始,未备案的外埠禽类屠宰加工企业的禽类产品将被禁止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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