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禽类产品进京须备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北京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京禽类及禽类产品必须在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备案。从12月1日开始,未备案的外埠禽类屠宰加工企业的禽类产品将被禁止上市销售。 通知指出,进京禽类产品企业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屠宰、加工的禽类产地没有列入农业部或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禽流感疫区;取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