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治疗费突破万元将被“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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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45 石家庄日报 | |||||||||
市卫生局四项“合理”举措遏制大处方滥检查 本报讯(记者王凤伟)检查不合理追究医生责任;治疗费用超过万元抽查审核……11月11日,旨在遏制医疗机构滥检查、大处方等现象发生的《实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四项监控评价公示制度方案》正式公布。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全市二级以上(含县办二级)医疗机构必须遵守此项规定,违规医生将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危险
检查不合理:追究医生责任 对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包括CT、核磁、彩超等检查单,市卫生局将每季度核查一次,对开检查单阳性率低的前十名医生予以公示,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对检查明显不合理和连续两次排位前十名的医生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违规搞开单提成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用药开单提成:立案调查 各医疗机构应以抗菌素、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等药品为监控重点,每季度对单品种药品用量、临床医生单处方药品用量(以金额计算)进行一次统计,按照用药金额分别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双排序,根据“双排序结果”对进入前十名的药品和医生要在方便医院职工和患者监督的固定位置进行公示。对于发现收取药品回扣、开方提成的医生将立案调查、追究责任。 住院:费用突破万元将审核 各医疗机构每季度应组织专门人员对治疗费用在万元以上的病例进行抽查审核。对处方用药、病历医嘱用药及各项治疗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每季度公示评价结果。对违背科学,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搞小病大治、轻症重治坑害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收费不合理:追究责任 二级乙等以上的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须公示上墙;住院患者医疗费用要按照一日清单制度向病人通报。严禁租赁承包科室和私自收费、超标收费、分解收费。市卫生局将进行抽查审核,对不执行制度和违反价格政策的医疗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黑心”医生:将被开除公职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对连续三次排名靠前,如大处方、滥检查的违规医务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性质严重的将被停止其处方权,调离医生岗位,直至开除公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