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农民实现税费零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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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0:5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黎文安实习生申美)经过四年的农村税费改革,我市农民已经基本实现税费“零负担”,在10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王成文表示,我市的农村税费改革第一阶段已经结束,但同时也进入了配套改革的攻坚阶段。 2002年,我市按照农村税费改革“三取消二调整一改革”的要求,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1000万元。2003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将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869万元。
为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我市也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各项配套改革。全市13个区县的行政机构数精简了8%,区县机关行政编制数精简了18%;乡镇街道机构总数精简了42%;乡街机关行政编制数精简了25%;全市撤并中学19所、小学254所、教学点42个,清退了3157名代课教师,清退代课教师幅度达51%。 目前,我市第二阶段配套改革攻坚已经起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将重点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政策与前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真正实现农民税负“零负担”;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今后几年内乡镇机构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乡镇人员只出不进;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全市各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全部按照农村初中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20元,农村小学生每学期不得超过9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