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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家福销售“三无”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3:19 深圳晚报

  满家福销售“三无”手机

  被诉构成欺诈,经法院调解赔偿消费者1800元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满家福百货有限公司与手机购买者熊某达成调解,满家福百货承诺不再销售无进网许可证、无厂名、无厂址的手机

  消费者:满家福竟卖假冒手机

  据熊某诉称,他于今年6月9日在南山区满家福百货购买了一部“三龙S338”手机,价格为1330元,后来致电国家信息产业部,才得知该手机是假冒产品,没有生产厂名、没有生产厂址,也没有进网标志。熊某认为满家福百货销售的手机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使用了假冒生产许可证和假冒质量标志,且不以真实的名称经营,故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熊某请求法院判令满家福百货退回货款并给付等额于货款的赔偿金,同时还要求满家福百货支付误工费等费用。

  南山区法院一审庭审时,满家福百货对熊某是否在满家福购买手机表示怀疑,并认为没有证据能证明手机是假冒的。同时,满家福百货认为熊某是假借消费者权益之名进行恶意索赔,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满家福百货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熊某是在进行恶意索赔,因此这一说法不予采纳。法院同时认为,满家福百货明知涉案手机上不具有中文标明的厂名、厂址及进网许可证而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满家福百货返还货款1330元并赔偿1330元,熊某所购手机也退还商家。

  满家福:不再销售“三无”手机

  一审判决出来后,满家福百货提出上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熊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满家福百货委托代理律师到庭。庭审法官主持进行了调解,时间不长,当事双方即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签署的协议,满家福百货承诺不再销售无进网许可证、无厂名、无厂址的手机,同时支付给熊某1800元作为补偿,同时熊某也当庭将涉案手机退还满家福百货。

  提示

  商场买手机也要小心冒牌货

  据了解,并不是只有小摊小贩会销售“三无”手机,消费者进入商场或手机连锁店往往也会购买到假冒伪劣手机。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深圳一流的零售企业所售手机基本属手续齐备的正规产品,可以放心,但在部分二流零售商场特别是一些将客户对象锁定为劳务工的商场,其所售手机就良莠不齐,“三无”产品时有出现。据介绍,辨别“三无”手机并不难,一是认准有无中文厂名、厂址及进网许可标志,有些手机有假冒的进网许可标志,但在厂名、厂址上会露“马脚”;二是从手机的品牌进行判断,目前国外、国内的手机品牌大多为消费者所熟知,商家一般也不敢假冒,因此假冒的品牌往往是消费者闻所未闻的,一旦遇上这种情况,消费者千万要多个心眼,不可贪图便宜买了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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