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请假请拿钱来 一张请假条价值10元不出校门打6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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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3:02 东方今报 | |||||||||
11月12日下午7时43分李先生来电: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西校区,学生有病或有事要请假时,需要交费。如果出校门,一个假条收费10元,不出校门则交6元。 记者田震核实报道: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中原西路与绕城路交叉口西200米的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西校区。经逐班调查,学生请假要交钱的现象主要出现在该校土木工程系与民用建设专业三、四班。
2005级土木工程系与民用建设(以下简称工民建)专业四班几名学生介绍,他们班从今年10月底开始,凡有同学在周日下午7:00~周五下午7:10请假的,须找班长在请假条上签字,之后找班主任签字,而且无论是病假或事假,只要是出校门,须把请假条交给保安,并在事后交10元给班里;如果请假不出校门的,须交6元。 对此,该班班主任张保华表示,请假收费不是他的主张,是班干部定的规矩,与己无关。该班负责请假条签字的副班长陈辉的解释是:请假收费是校学生会于10月11日表决通过的,各班所收费用用于本班班费。 对于班长的说法,工民建的几名同学都很不以为然:“如果请假收费是校学生会规定的,为什么其他班请假不收费?” 河南教育学院教育法学专家王洪成说,学生干部收“请假费”没有法律依据,是一种变相的侵占学生财产权的行为,是典型的“以罚代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