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口政策发生转变:从节育变为鼓励生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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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6:5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消息 过去三十多年,台湾地区成功缓和人口成长压力,获得外界肯定。但近年来,岛内生育率却不断下降,当局从宣导避孕,变成提倡“三个孩子更热闹”,力求人口不要成为负成长。 据台媒报道,台湾当局预计今年年底前将修订“人口政策纲领”,有关部门随后将制定“人口政策白皮书”。对于以往提倡少生,如今要鼓励多生,台当局“户政司”副司长
统计显示,1949年台湾人口为739万余人,受二战后婴儿潮及死亡率下降影响,1958年人口突破1000万人。在此期间,台湾当局有关部门及民间团体到乡间宣导妇幼卫生,倡导避孕,但未全面公开提倡节育措施。苏清朝说,原因是当时政治气氛要“反攻大陆”,民众必须“增产报国”。 1959年,担任“农复会”主委的蒋梦麟发表“让我们面对日益迫切的台湾人口问题”一文,呼吁重视人口问题,各界热烈讨论。当局于是在1964年年全面推行“家庭计划”(即计划生育)工作,口号为“实施家庭计划,促进家庭幸福”。 台湾当局相继于1968年和1969年公布“台湾地区家庭计划实施办法”、“人口政策纲领”,并于1969年成立人口政策委员会,翔实呈现台湾人口演变。 1967年,台当局提出“五三”口号,希望民众婚后三年才生育、间隔三年再生育、最多不超过三个孩子、三十三岁前全部生完;1969年提出“子女少、幸福多”。 从1971年起,每年11月成为台湾“家庭计划”扩大宣导月,“两个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样好”及“三三三一”的口号被提出。“三三三一”指婚后三年生第一个小孩,过三年再生一个。理想的结婚年龄为男28岁、女25岁。 台湾推行缓和人口措施获得具体成效,美国人口危机委员会、国际人口行动委员会都表示肯定。不过,从1984年开始,台湾人口净繁殖率却已经降到人口替换率之下。 考虑到生育率过低将导致人口老化、劳动力不足,台当局认为应促进人口合理成长。1990年起,“家庭计划”宣导口号改为“适龄结婚,适量生育”,提倡适当婚育年龄为22岁至30岁。 2001年,台湾当局宣导“两个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样好”,特地将女孩放在男孩之前,希望消除重男轻女观念。今年的宣导口号变成“两个孩子很幸福,三个孩子更热闹”,希望民众多生几个小孩。 十年前,台湾年出生数为32.9万余人,去年出生数却只有21.6万余人。有官员感慨说,少子化趋势造成人口失衡,未来青年人对老年人口的扶养负担会越来越重。 对此,苏清朝认为,要让生育率适度回升,应着重提高结婚率和有偶妇女生育率,希望通过鼓吹适龄结婚、适龄和适量生育,达到维持人口合理成长目标。(言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