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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了,他如愿登记捐献遗体(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32岁的林文宾在20岁就立下“捐献遗体”的志愿,当时没有机构可以接受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9月施行,包括他在内的20多人得偿所愿

  

12年了,他如愿登记捐献遗体(图)

  林文宾在翻阅《条例》。(楚燕 摄)

  本报讯 (记者 楚燕)“我如有一日身亡,愿捐献出所有器官。只要能给人们带来一点点希望和快乐,需要什么都可以割舍。”

  这是一份志愿书中的内容,志愿书的主人名叫林文宾,厦门高林村人,今年32岁。早在12年前,他就立下“捐赠遗体”的志愿,多年来却一直没有一家机构敢接受他的捐赠。随着《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林文宾这个根植在心底多年的愿望终于有机会实现了。

  昨天,林文宾走进厦门日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他12年的圆梦之旅。

  幼年的他把生死“看穿”

  8岁时,林文宾好奇地用绳子绑了石头去测一口大水井的深度,一不小心跌了进去,他猛呛几口水,以为自己肯定没救了,却幸运地抓到一根下水管爬了上来。小小年纪便经历了生死劫难的他,在感叹生命脆弱的同时,也开始了最初的有关死亡的思考——“如果我真的这么小就死了,躯体化为灰烬,只剩父母伤心,我的身体又有什么价值呢?”

  林文宾12岁那年,正值厦门市提倡遗体火化的时候。他回忆说,村子里有些老人想不开,认为火化时灵魂也会被灼烧,是痛苦的经历,个别老人甚至在火化实施之前选择了自杀。林文宾的小脑瓜又开动了:“埋葬遗体真的好吗?最终只剩下一堆白骨,化为尘土。事隔多年,还有谁记得墓中的人?”

  幼年时便有这么多关于生死问题的思考,林文宾说,他自认为已经把生死看得很穿。

  他写下遗体捐献志愿书

  林文宾很早便萌发了死后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念头。“电视、报纸上常常能看到病人需要器官移植却没有供体的报道。我心里就想,如果我死了,何不将我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移植的病人,帮他们活下去!”

  林文宾四处打听后发现,许多人等着捐献,有些人愿意捐献,但是,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规,没有一家机构能够接受他们的捐献。

  1993年,在20岁生日到来之际,林文宾写了一份遗体捐献志愿书,寄给了一家中央媒体,希望以此引起社会对遗体捐献问题的关注。可是,信寄出后杳无音信。

  1997年,他再度将遗体捐献志愿书寄给那家媒体,并附上一首自己创作的诗:区区身躯何足惜,浩浩沙海葬余躯;只要绿树作为伴,不愿孤碑竖立寒。林文宾说,器官捐献后,希望有人能将自己的骨灰洒在沙漠上,然后种上一棵树。“这样做的人多了,沙漠有一天也会变成绿洲,那里的人们就不再饱受风沙之苦。”但是,寄出的信件仍如同石沉大海。

  登记捐献夙愿得偿

  林文宾有好几本献血证,记录着他多次无偿献血的经历。其中一本的扉页上有台湾骨髓移植配型专家李政道教授的亲笔签名。“几年前李教授在厦门举行骨髓库知识讲座,我听了很是震撼。那是我惟一一次当追星族,急切地向他索要签名。”

  每当看见这个签名,林文宾脑海中就闪现出海峡两岸同胞捐髓互救的感人场景。“我对自己说,如果我的骨髓或其他器官能救人,能给的我一定给。”

  今年夏天,林文宾从报纸上看到《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他满怀欣喜地赶到市红十字会报名登记。“期盼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林文宾说,他现在用不着到处投寄志愿书了,但他还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唤起更多人对遗体器官捐献的重视,“参与的人多了,《条例》的实施才真正有意义。”

  链接: [楚燕说事]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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