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靠偷油盖房买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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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陈川)昨日本报报道了榆林定边县冯地坑乡一油田内,“油耗子”偷油后储藏在小卖部中,引发意外爆炸导致两人死亡的消息。昨日,定边县一名曾参与盗油的农民张某,向记者说出了当地近年来“油耗子”同油田看守人员内外勾结,大肆盗取原油的惊人内幕。 张某说,要想偷油,就得先准备大号的塑料袋,这种作案工具便于携带和藏匿,被
“前几年是晚上翻墙进油田偷,后来同油田看守人员熟悉了,就买通他们。”张某说,目前偷油的基本都是内外勾结,好处是“低风险、低成本、高利润”。张某称,他们每次去偷油,都会给油田看守人员300到500元不等的“小费”,这个价位已成为“行规”。此后,看守人员就会借故外出吃饭、上厕所,给“油耗子”留下20分钟到1个小时不等的作案时间,于是他们就乘虚而入,“很有秩序地排队在输油管上接油”。 “油耗子偷油是第一步,后面的程序还很多。”张某说,在定边、靖边两产油大县的一些地方,已经形成了偷、藏、炼赃油的“黑链”。以11日定边县冯地坑意外爆炸案为例,一名死者的丈夫就承认他们将偷得的油卖给4公里外宁夏一储油窝点,然后,这些赃油将被卖到私人黑炼油厂进行加工。 张某算了一笔账,每次偷油10袋就是300公斤,可卖得近千元,除去“小费”可得利润500元。“小规模的可以养家糊口,大规模偷的可以发家致富,有的人甚至盖了房,买了车”。记者12日从定边县公安局获悉,这种情况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将着手严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