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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赴各地专项检查药品降价执行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9:39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22种药品降价后各地执行情况如何?近日,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已分赴全省各地,部署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是政府降价药品和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加价等。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涉及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单位、疾控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相关部门和收费单位。

  检查范围包括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等方面,其重点为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越权定价,以及采取将非GMP药品按GMP药品销售等形式变相涨价等;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价的;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规定定价,有无超过规定利润标准或擅自作价销售等。

  招标采购药品检查重点为中标药品的零售价格是否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和时间核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或提高标准收费,以及以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押金为名强制、变相收费的。

  据了解,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同时还将检查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有无乱加价、乱收费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的;医疗服务有无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多收费,或采取重复检查、不合理检查等形式乱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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