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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法官伪造判决书行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对一起冒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钱美蓉只有初中文化程度,1994年9月曾因诈骗罪被判5年6个月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钱美蓉和孙光梅假扮姐妹,虚构在新加坡生活,因父母在日本留有20亿美元遗产,为赴日本与其继父进行遗产纠纷诉讼,需交律师费和诉讼费以及家人生病住院需要医疗费等事实
,并纠集张文荣、张秀珍等人,冒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民警、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伪造“最高法院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处通知书”,轮流出场骗取被害人信任,实施名为借款实为诈骗的犯罪。

  自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期间,分别对被害人陈某等五人实施诈骗行为31次,诈骗数额共计83万余元,所得钱款均被分赃花用。

  2004年12月24日,杨浦区法院先对孙光梅、张秀珍等的诈骗犯罪事实审理后,依法判处孙光梅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处张秀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5年8月,公诉机关对归案后的钱美蓉、张文荣提起公诉,并对孙光梅在2004年12月24日判决宣告以前遗漏的其他诈骗行为一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美蓉为主犯,且系累犯,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15000元;被告人孙光梅为主犯,诈骗数额巨大,犯诈骗罪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张文荣为从犯,诈骗数额巨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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