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公厕与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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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3: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梁光泽 广州市荔湾区有间名字好听的公寓蓬莱阁,业主们花了几十万元买了房子安顿下来,楼上楼下、邻居隔壁,和和气气,相安无事。忽有一日,楼下锤声大作,众住户闻声寻去,原来二楼空置着的一间房间要建公厕。据说是规划局早已规划好了的,而这,是所有业主在买房之时并不知情的,最要命的是公厕每天大量的粪水都要灌入大楼里小小的化粪池。按
想买住宅,相信大家都想就近学校或者近医院,最好旁边还有间公园。但如果说是挨近公厕,相信谁都不会掏钱去买。如果这间公厕突然就盖在你的楼层里,你会想:总不能向亲朋戚友说:“得闲来坐坐吧,我家好找,二楼是公厕那间……” 笔者居住在越秀区的老城区里,从前附近就有三间公厕,如今只剩下一间了,而且“三急无钱莫进来”,早已半私有化了。所以要建公厕,要大建公厕是政府应该去做和必须去做的事。不过,公厕该盖在什么地方,有什么标准,总应有个讲究吧。 讲到将要建在蓬莱阁的那间公厕,按规划局的解释,这个楼盘附近原来规划有公厕的,但开发商没有建。荔湾区政府的解释是,因为周围的居民通过人大代表强烈要求建一间公厕。环卫部门私下透露:虽然该楼层现时的环境不宜建公厕,但却要听从规划局的安排。统筹整个事件的市人大机关认为: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应该让位于广大群众的利益。翻译过来就是:“为了周围群众上公厕的方便,蓬莱阁的业主应该牺牲其利益。” 因为业主们都有私厕,公厕的建与否,对蓬莱阁的业主是没有任何利益的,若公厕真的强行建成,该公厕会侵害了他们权利,破坏大楼的环境卫生,更有可能使这间住宅物业的楼价下跌。 其实,政府的板子应该打在开发商的屁股上,他隐瞒了要建公厕的事实,才能高价把房子卖出去,得了不应该得的利益,难道不应该吐出来?!包袱不应该扔到业主和群众的头上啊!(作者为省人大代表)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