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杀人 女犯人可获假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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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4:3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属于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型罪犯,因为社会危害性大,一直被排除在假释范围之外。近日,北京市《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做了修改,首次提出,因为针对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而犯罪的女性罪犯,也将拥有获得假释的权利。 北京市监狱关押的女性杀人罪犯中,约10%是因为家庭暴力杀人。这些妇女因为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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