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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权威称西湖符合世界遗产标准引起广泛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01 钱江晚报

  “杭州西湖已达到申请世界遗产的标准”。11月8日~9日在杭州举行的第三届全球化论坛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助理总干事、文化遗产世界顶级专家莫尼尔·布切纳吉这一权威性讲话,引起了杭州有关专家的关注。

  长期研究西湖美学的杭州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李一凡,昨天特意打电话告诉记者:“西湖可以从文化景观的角度申遗。”

  申遗要考虑西湖根本特性

  李一凡说,长期以来,人们对西湖景观究竟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或者是“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争执不休,甚至在做西湖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前期工作时还存在定性定位的分歧。对此,他在2005年杭州蓝皮书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西湖风景经历了自然纯朴、园林艺术化、城市景观化三种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自然、园林、文化和城市景观四种基本性质,但“体现着自然美艺术化的文化景观”则是根本性质特征。他认为,联合国文化遗产专家的讲话,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可以使我们从西湖的这一根本特性上来考虑申遗问题。

  西湖可从文化景观角度申遗

  目前世界遗产共分4类,即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其中“文化景观”这一概念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

  目前我国已有22个省市拥有30个世界遗产项目,数量居世界第三位,除了像九寨沟、黄龙等少数自然遗产、黄山、泰山等几个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外,其余三分之二以上是文化遗产。

  李一凡认为,从申遗的角度来看,我国文化遗产太多,申遗难度很大,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景观还不多,只有庐山是我国“世界遗产”中的唯一文化景观,因此,将西湖从文化遗产改为文化景观遗产申报,可能更容易些,也更符合西湖的实际状况。

  申报文化景观理由充分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解释,文化景观代表的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他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而西湖风景区中的许多名胜古迹,完全符合文化景观这一要求的。

  从文化景观列出的特点来看,如今的西湖风景名胜区也对上了号:“它在当今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

  杭州的西湖通过近几年实施的综合保护工程,重建了雷峰塔、恢复了杨公堤,拓展了西湖水面,使“一湖映双塔,湖中镶三岛,三堤凌碧波”的西湖全景再现人间,85个历史文化遗存和景点得以保护和恢复,具有残遗物(或化石)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

性文化景观等种种特点。

  申遗要讲究可行策略

  李一凡认为,西湖申遗,要吃透历史过程,梳理文化内涵,正确面对现实,讲究可行策略。

  目前西湖申遗采用的是美国

哈佛大学设计的方案,其特点是避开整体的面,以局部的点为技术手段,即以西湖老十景作为申遗具体对象,包括了十个景点视域内的风景空间。这个思路无疑是好的,不过要作适当改进。

  李一凡提出,可以在哈佛方案的基础上作新的调整,跳出老十景的框框,选择更有代表性的文化景观遗产作为申报项目。

  将西湖从文化景观的角度去申遗,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申遗策略,尽快使浙江这个文物大省在世界遗产上实现零的突破,这不仅是杭州人的迫切要求,也是浙江人的共同愿望。

  记者 祝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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