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通过电子银行管理办法突出安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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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记者边琪 实习记者 曹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在第40次主席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业务资格认定工作规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刘明康主持了会议。 会议指出,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公共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会议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大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监管效能,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监管标准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开办此类业务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中,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 会议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自觉强化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作为经营电子银行业务的必要条件和是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评估质量,监管部门有必要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认定,为此,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业务资格认定工作规程》,规范监管部门资质认定工作。 会议认为,当前应该要尽快发布《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明确银监会行政许可的主体、原则和操作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公示程序;尽快完善和发布《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四个实体性规定,明确和细化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条件、适用的程序、期限,不断提高银行业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