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泉5张专辑索赔2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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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羽泉在市一中院状告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和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的5张VCD专辑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索赔210万巨额经济损失。而被告则喊冤说,那5张VCD都是冒用其名义的盗版光盘,他们也是受害者。 据羽泉组合的陈涛(艺名陈羽凡)和胡海泉诉称,今年上半年,他们在市场上发现
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表示,从2002年至今,该社从未出版过任何《羽泉系列VCD专辑》,从未委托江西任何光盘加工厂生产、加工、发行过非法音像出版物,该专辑中所标有的识别码和版号均为盗版者私自编造的。长春电影制片厂银声音像出版社也表示,羽泉诉称的光盘系盗用该单位名义出版的盗版光盘,该单位也是受害方。羽泉不查明事实,事先不沟通,仅凭光盘封面上印刷的单位名称就将该单位告上法庭,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