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湖北:执法“三规范”促进大练兵可持续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7:16 公安部网站

  “警车开道再不准喊‘靠边’”、“开道警车违反交通规则,一律处罚”……近日,湖北省公安厅新近出台的《关于警车开道的规定》在全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而这还仅仅是该省近一两年来制定和完善的2064件(条)的公安执法制度之一。

  为确保和推动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湖北公安机关着力从执法制度上入手,以执法的规范化来促进大练兵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大练兵活动的成果最终体现在民警具体的执法执
勤活动中,也需要靠执法执勤活动来检验。今年以来,湖北省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规范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执法监督入手,大力加强执法执勤的正规化建设,使执法执勤工作与大练兵活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规范执法主体促练兵

  练兵的主体也是执法办案的主体,不论是练兵还是执法办案,首先必须规范主体。今年10月,湖北省公安厅出台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要求办案民警上岗前先考“资格”。严格的考评制度对办案民警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提高民警法律素质成为提高执法质量的必由之路。资格认证考试每年组织一次,由省公安厅统一命题、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根据规定,通过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的民警,由湖北省公安厅统一制发执法资格认证书,持证上岗;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民警,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将调离执法岗位。执法资格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的应参加资格续延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续延执法资格;考试分不同警种进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

  规定一出台,在全省民警中引起不小的震动。“总以为执法是警察天然的权力”,武汉市一名郑姓警官坦言,他以前从没想到“资格认证”会落到自己头上,现在才逐渐明白手中的执法权并不是和警服相伴而生的,而是和自己的执法能力挂钩的,这些天,他一有空就待在家里复习业务知识,谈到能否通过考试,他表示对自己充满信心。

  资格认证、奖惩兑现,越来越多的自我约束项目使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变成一次次严峻的练兵考试。执法办案主体的严格界定与考核,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深入持久开展练兵,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规范执法行为促练兵

  执法执勤行为规范,不仅是公安民警的行为准则,更是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目标。今年以来,针对执法执勤行为不规范和无规范可依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在去年出台《关于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和经济犯罪、毒品案件的五条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制定完善各类执法制度2064件(条)。

  例如,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工作行为,湖北省公安厅修订出台了《湖北省公安厅工作规则》;为规范执法办案,先后就警务督察、如实立案、执法资格认证、涉农违规收费等出台规范性文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规范》,襄樊、鄂州市公安局完善了《关于办理伤害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等,凡此种种,几乎涵盖了公安民警执法的方方面面,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这些新修订和制定的执法执勤制度,不仅成为民警执法执勤的“紧箍咒”,也扩充了大练兵的内容,明确了大练兵的标准。

  规范执法监督促练兵

  “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湖北公安机关将这一理念诠释得淋漓尽致。大练兵活动中,该省通过执法质量考评来检验练兵活动的效果,并通过内部执法监督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因情施策、对症下药。

  2005年3月13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厅会议室,全省2004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兑现电视电话会正在此召开,会上,连续3年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的公安局及局长被记功,4个不达标和7个基本达标的县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上台作反思发言,并接受了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郑少三的集体诫勉谈话;会议一直开到了基层派出所,全省6万民警共同见证了“考试”优秀者被记功的光荣和“考试”不及格者被诫勉的尴尬。

  公安执法内容庞杂、范围很广,准确评价执法质量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考评标准。2003年以来,湖北省将所有内部达标考评综合成“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将不同类型的执法内容细化成一个个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从此,衡量“生命线”的标准不再是“感觉”和“经验”,而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在这个评价体系中,连续考评成绩优秀的公安局可以记功,连续两年不及格的公安局局长则要引咎辞职。几年来,先后有9名县、市公安局长因此“下课”,150名科所队长被撤职,真考实评、奖惩兑现,使公安战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

  省级公安机关的考评每年进行两次,采取明察暗访、顺查倒查、内查外评等不同方式。去年起,公安厅进一步改革考评方式,由一年一考改为半年一考,并在对市州公安局局直机关考评的基础上,将厅机关的执法质量首次纳入考评范围,严格兑现奖惩,严肃执法过错追究,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

  与此同时,各地还以此为依托,建立了对县市公安机关和民警大练兵考核评议机制,把考评结果与评先创优和民警的晋职晋级、经济利益挂钩,激发了民警练兵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今年以来,执法“三规范”逐步成为大练兵活动的“助推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始成为民警的自觉行为。有关数据表明,今年全省破获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2%,刑事犯罪嫌疑人批捕率达到89.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湖北省公安厅接到关于民警的执法投诉比去年同期下降17.9%。2005年,全省仅有88名民警在执勤中负伤,同比下降67.4%。同时,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明显下降,民警违法违纪率仅为2.5‰,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文刘美兰王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