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保护劳动者利益厦走在全国前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全国人大《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在厦检查,检查组认为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全国人大《劳动法》执法检查组一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傅志寰任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等陪同,于12日下午抵达厦门。昨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对福建省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认为,厦门市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中成效明显。

  13日,检查组听取了厦门市实施劳动法的情况汇报,厦门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在专题汇报中表示,厦门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当前建立了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充分就业。到去年末,全社会从业人员达120.49万人,并且建立了保障水平适度、覆盖面宽的社会保障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4.7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9.0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6.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9.60万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27.27亿元。总体上说,厦门市的社保基金运行平稳,有防范风险的能力。检查组同时还到厦工、马可孛罗和厦顺铝箔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全国人大《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在厦门进行了一天的执法检查后,昨日上午对福建省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意见反馈。检查组认为,厦门市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中成效明显,建立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检查组同时希望厦门市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继续巩固和发展目前就业方面的好形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对厦门市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给予了较高评价,她指出,厦门市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许多工作都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不仅有工作机制的创新,也有长效机制的建立,贯彻工作成效明显,一些涉及劳动法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指标较高。全市上下对于劳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十分重视,全社会具备了较强的劳动法律意识。她说,厦门市当前已建立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后在如何充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深入贯彻《劳动法》实施等方面,厦门还应该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