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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新闻: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0: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张世斌)“要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针对用工主体、就业方式的变化,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是河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臧胜业日前在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会议上强调的。

  臧胜业指出,根据国家“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河北省和各地都要制定自己的
三年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建立目标责任制。要强化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做到任务、责任、奖励三落实,以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他说,当前劳动合同的难点在非公有制企业,突出问题是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有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要在巩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方面转移,特别要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矿山、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臧胜业强调,要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的程序及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对劳动合同期限以及试用期、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工资支付办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险福利、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必须依法作出明确规定,对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要帮助和指导职工和企业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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