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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将于本月举行热费价格调整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1:11 哈尔滨日报

  东北网哈尔滨电受燃煤价格上涨,供热企业经营成本增加的影响,我国北方最冷的省会城市哈尔滨日前宣布将于本月举行热费价格调整听证会,拟提高该市连续5年一直保持不变的热费价格,以扭转供热企业多年亏损的局面。

  新的热费价格能否兼顾供热企业和百姓的利益,充分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将供热企业的利润限制在合理区间内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话题。

  供热企业涨声一片

  新华网援引经济参考报消息称,“目前哈尔滨的热费价格是2000年制定的,当时煤价是每吨180多元,现在,煤炭价格已经翻了一番。仅此一项,公司去年经营亏损就达3000多万元”。哈尔滨市最大的供热企业锅炉供暖公司总经理程德和苦着脸对记者说。该公司负责哈尔滨市1139万平方米和10多万户居民的供热。程德和说,“我们今年已经测算了供热价格,每平方米将达到37.5元,如果不上调现行价格,今年公司每平方米将亏损6元,总计6800万元。”

  据了解,哈尔滨市现行的热价是一个供暖季31.15元/平方米,是2000年7月1日制定实施的。物价部门人士解释,这个价格是成本价,没有税金和利润。

  据了解,哈尔滨其他一些供热公司测算的今年供热价格也都相差不大,一般都在36元到38元之间。目前,哈尔滨市有供热面积1.65亿平方米,如果供热面积按1亿平方米计算,这个市的400多家供热企业将亏损6个亿。在此形势下,热费上涨已箭在弦上。

  百姓期待阳光定价

  “供热成本增加是事实,但燃煤价格上涨对供热企业经营到底会产生多大影响则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科学测算,绝不能让供热企业借热费上调的机会将自身的管理成本也转嫁到居民身上。”哈尔滨市台胞小区彭军心存担忧。他认为,哈尔滨目前的供热市场高度垄断,供热企业既控制热源,又拥有并经营供热管道,因此造成了供需双方权益的极度不平衡———供热企业享有绝对的定价权,用热居民虽然交了热费,却不能选择服务商,用户不能选择成本更低的供热公司,购买价格更低的温暖,只有等待处置的义务。在如此扭曲的买卖关系之下,供热企业成本如何核算才算合理公平当然成为市民们普遍的疑问。

  对于这个问题,哈尔滨有关政府部门也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哈尔滨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认为,在供热价格中包含企业经营费用,这块费用界定不准直接影响价格的公平,使企业成本最大化追求得以实现。这样一来,供热企业的高经营成本就可能转嫁到市民头上了。

  涨价因素应多方消化

  虽然热费上涨已成必然,但有关专家认为,本次热费上调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绝不能把所涨的价格全部让百姓承担。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学院热能教授盛晓文认为,目前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热费所涨的价格较为现实。供热企业是经营性的,除了刚性成本之外,自己的经营水平高低、经营效率优劣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因此,作为价格上调的部分,企业应该承担一部分;而作为政府部门,考虑到百姓承担能力和供热具有公益属性,也应该拿出部分补贴,以平衡企业和个人承担能力的不足;作为受益者的市民,应该承担因市场因素导致的供热成本的上涨一部分,也即接受涨价,个人拿一点。这样,多方共同承担价格的上涨,冬季供热问题相对来说就比较易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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