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猛涨 家长不买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1:2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淑丽)“我的孩子在抚宁县南旺庄小学上学前班,今年9月开学时已交了85元的学费,而几天前,学校突然让孩子带来个条子,让我们再交185元费用,这太不合理了。”近日,抚宁县抚宁镇数十名孩子家长纷纷致电本报反映情况。 据家长们讲,他们的孩子有的是新入学的,有的原在县一小上学前班,今年9月份入学时交了85元的学费,10月份被统一转到原南旺庄小学(现已改成南旺庄幼儿园)。几天前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学前班属近年的新生事物,收费依照幼儿园标准执行。目前秦市收费标准仍执行的是市政府1995年112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从甲级到丁级收费标准均有不同限制,这需视幼儿园的具体类别而定,且市县幼儿园收费也有不同标准,需咨询具体管辖部门。 记者拨通抚宁县教育局的电话希望了解情况,教育股的张股长接受了采访。她说,南旺庄幼儿园的做法符合规定。收费标准是今年新调整的,南旺庄幼儿园属农村一类幼儿园,多年来农村幼儿园一直沿用老标准收费,每个孩子每月15元的收费根本不够运营成本,县物价局、教育局等几部门结合省市收费规定,并考察了其他省市幼儿园收费情况统一作出的调整。同时为促进普三教育,将原南旺庄小学的小学生搬走,改为幼儿园,还购进了大型玩具,增加了儿童专用器具。不仅南旺庄幼儿园,县里其他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此收费标准是经过综合考虑、比较合理的,希望孩子家长能够理解,遇到问题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