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留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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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2:02 现代快报 | |||||||||
张小姐:我还没结婚,担心男朋友日后变心而离婚,我想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能否事先采用什么合法有效的方式在今后让男朋友多给我一些经济补偿? 李淑君:您事先可与男朋友书面约定,如果双方结婚后离婚,财产中的大部分归您或者明确哪些财产归您。这样的婚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快报记者朱俊骏 提醒:今天上午9:30—10:30,中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映波将来快报接听热线,张映波曾专业从事房地产、公司、金融保险等领域法律服务多年,是一位资深的律师,欢迎读者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