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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定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必须每件留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2:0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方芳) 在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接待单位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每件都要留样,且不少于100克。昨日,卫生部制定了《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并征求意见。

  《规范》规定,重大活动分为党和国家举行的重大会议和活动,重大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洲际体
育赛事及市级人民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三个级别。对活动的食品卫生监督也实行分级管理。要求卫生部门对重大活动食品卫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包括主办单位、接待单位、主要联系人的通讯方式,指定食品、赞助食品等都要详细登记。

  在重大活动期间,如果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环节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食品餐具、容器、工具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冷荤食品加工间室内温度高于25℃,接待单位都要立即整改。此外,

卫生部门要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在供餐前对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冷藏保存备检的行为,留样食品每种不少于100克并应填写留样记录。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法监处对《规范》提出意见,并于11月25日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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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记者方芳) 所有儿童在入托、入学前都要进行预防接种传染病疫苗。卫生部昨日强调,发现没有接种的儿童,要在30天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

  卫生部表示,如果发现儿童入托、入学时,幼儿园、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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