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遭遇装修污染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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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2:0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李翔)由于装修材料不合格,张某新家室内空气所含的甲醛和氨超标。近日,经通州法院调解,装修公司赔偿张某室内环境治理费及补偿费共3800元。 今年2月23日,张某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装修。竣工后,张某在支付全部装修款后发现新房内气味刺鼻,检测鉴定发现室内空气中甲醛、氨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张某要求装修公司返还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装修公司不认可张某的检测结论,认为室内空气甲醛、氨含量超标也可能来自于张某自行购买和安装的家具。 法官认为安全舒适的新房是张某所需要的,而装修公司已收到全款,应该给予张某符合标准的室内环境。经法官调解,张某与装修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