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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 优先安排三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2:1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薛辉

  本报讯昨日,省政府、省军区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本月底开始,我省开始布置退伍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接收工作,至2006年元月底基本结束;凡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非其本人原因,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

  通知明确,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对破产、倒闭或停产、半停产企业中的退役士兵,要优先安排再就业;家庭生活困难且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民政部门要优先确保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士兵、评为5~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等重点安置对象得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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