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一枝黄花”行政赔偿案后续 花农再“告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34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因为“一枝黄花”,花农陈红亮再次“民告官”。 昨天,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陈红亮要求,确认管城区农业经济委员会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82435元。 今年8月12日,管城区农经委向陈红亮下发强制决定书,要求其3日内自行铲除2245
此前,陈红亮曾自行铲除4.7万株“黄花”,并诉至法院向省市区三级林业部门索赔161642元,理由是林业部门行政行为违法,“下命令让我主动铲除‘黄花’”。但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这就是轰动全国的首例“一枝黄花”行政赔偿案。 虽然省植物学会的鉴定结论说,陈红亮的“黄花”系“加拿大一枝黄花”应铲除。但陈始终认为,由他本人亲自送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标本馆出具的鉴定结论最具权威性。该鉴定说,此“黄花”系国产,而非产自加拿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