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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也要鼓励“民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15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14日讯(见习记者赵清源)今天,在全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确定了首批12家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示范单位,这标志着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正式启动。

  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首批确定的12家试点单位分别是:山西省老年公寓,太原市杏花岭区、大同市城区、阳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长治
市老年公寓,高平市夕阳红老年公寓,朔州市聚义园老年公寓,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街道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介休市老年公寓,汾阳市老年公寓,侯马市民政局敬老院,永济市老年公寓。试点单位将满足老年人的福利服务需求,实现由福利型向福利经营型、封闭型向开放型、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转变。

  同时,会议还透露,明年我省将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为主要形式加快改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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