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也要鼓励“民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15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14日讯(见习记者赵清源)今天,在全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确定了首批12家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示范单位,这标志着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正式启动。 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首批确定的12家试点单位分别是:山西省老年公寓,太原市杏花岭区、大同市城区、阳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长治
同时,会议还透露,明年我省将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为主要形式加快改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