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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错案 可申请重新估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高新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经贸发展局联合召开涉案物品工作研讨会。会议决定,为避免涉财犯罪的估价结论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发生错案,估价程序将更为严格。犯罪嫌疑人对估价结论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高新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谢佳称,盗窃犯罪,1000元以上才构上立案标准。估价有出入,会影响定罪量刑。(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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